《韻鏡》編者有意存古,又要遷就實際的語音,因此把聲母排在23個直行中。由於語音變化,反切已跟韻圖並不完全配合。而韻圖的編者是傾向以聲母分等,即所謂「須于字母辨之」,但聲母分等和韻母分等兩者在技術上也很難完全配合,一二四等韻的聲母比較簡單,幾乎可以排在同一橫行,可是三等韻的聲母卻不止23個,於是出現了「假二等韻」和「假四等韻」的三等韻。更由於韻圖的編者極力遷就聲母,甚至不惜割裂韻母,某些三等韻因與四等韻同圖,於是把三等韻的精系四等的音節移往別的圖去,如《韻鏡》把仙韻割開,分屬四轉。再加上《韻鏡》本身有些地方至今仍未明白其中的意思,例如按《韻鏡》計算,《廣韻》的韻類分為61類,但為甚麼《韻鏡》不編排作61個轉,而把一些韻併合在一起,又把一些韻編成又獨韻成圖,而成了43轉。古人讀韻圖時,見到上述問題,但又不敢随意改動,於是作了一些閲讀韻圖輔助指引出來,這就是「門法」。門法是使用韻圖的法則條例,是等韻學中最重要的内容,主要是用來解決聲母分等和韻母分等的矛盾,以及因語音演變而引起的問題,協調反切和韻圖之間的衝突。讀者以反切檢索韻圖時,也可以從門法得到幫助。
早期韻圖與《切韻》的矛盾還未算突出,因此《韻鏡》所加的指引並不多,宋人張麟之在《韻鏡》前面寫了〈調韻指微〉、〈歸字例〉、〈橫呼韻〉、〈上聲去音字〉、〈五音清濁〉、〈四聲定位〉、〈列圍〉等,雖包含了若干門法的內容,但還是比較簡單。到了《四聲等子》,門法增至九項。而元人劉鑑《經史正音切韻指南》之中〈門法玉鑰匙〉,一共有十三門。《切韻指南》的韻圖比《韻鏡》大為精簡,但聲母的排列仍然是23行,其中所述的門法大致適用於《韻鏡》。
這裡只是對王力《漢語音韻》所列的門法加以說明,並參考方孝岳《廣韻韻圖》、《廣韻研究》,加以補充。請參看《漢語音韻》的原文,並記熟三十六字母和邵榮芬所訂的《切韻》37類聲母在韻圖的位置,才易於明白。
a.音和
王力說「音和」是指反切上下字分別跟被切字的聲母和韻母相同,這個說法大約是根據《四聲等子》,《四聲等子》說:
凡切字以上者為切,下者為韻,取同音、同母、同韻、同等,四者皆同,謂之音和。謂如「丁增」切「登」字,「丁」字為切,「丁」字歸端字母,是舌頭字;「增」字為韻,「增」字亦是舌頭字,切而歸母,即是「登」字。所謂「音和遞用聲」者,此也。
反切上字「丁」和反切下字「增」拼合起來表示「登」字的讀音,被切字「登」字的聲母與反切上字「丁」完全相合,韻母與反切下字「增」也完全相合,聲調及等第也與下字(及上字)完全一致,也就是聲韻調各方面完全相同。這些屬於音和的切語,在韻圖中可以按常規尋找它們所切出的音節。
《經史正音切韻指南》所附的〈總括玉鑰匙玄關歌訣〉略與此不同,所謂:「切時若用見溪群,四等音和隨韻臻」,自注:「此四母(見溪群疑——引按),下字隨四等韻去,皆是音和」。在古反切中,見組聲母的被切字基本上與上字的聲母相同,因此,在韻圖上的位置就按下字所屬來排列,也就說屬於某等韻的音節,就排在相應的等上,如見母三等韻就排在三等的位置上,見母四等韻的字就排在四等的位置上。因此〈總括玉鑰匙玄關歌訣〉所說的是狹義的「音和」。
b.類隔(「下字」)
等韻門法之中的「類隔」,和反切之中的「類隔切」,相似而不相同。等韻的類隔主要是因古聲母音變(主要是分化)後所産生的問題。宋人的類隔是包括了唇舌齒三類聲母,梁僧寶《切韻求蒙》說:「宋人所謂類隔者,本統唇舌齒言之。後人專以舌頭舌上為類隔,而重唇輕唇謂之交互,齒頭正齒謂之互用,此徒分名目,實非有別法也」。
王力《漢語音韻》所列的類隔,只有舌音(即「甲」)和唇音(即「乙」)兩類。《經史正音切韻指南》的〈玉鑰匙門法〉:「類隔者,謂端等,一四為切,韻逢二三,便切知等字;知等,二三為切,韻逢一四,卻切端等字」,這是指舌音類隔,如果上字的聲母是「端透定泥」四母,下字是二等韻或三等韻,被切字應該讀作聲母為「知徹澄娘」四母的二等韻或三等韻的音節,並且列在韻圖二等或三等的位置上;如果上字的聲母是「知徹澄娘」四母,下字是一等韻或四等韻,被切字應該變成聲母為「端透定泥」四母的一等韻或四等韻的音節,並且列在韻圖一等或四等的位置上。簡單來說,只要被切字(也可以說下字)是一等韻或四等韻,就不管上字的聲母是「端透定泥」還是「知徹澄娘」,都是唸作「端透定泥」,並放在一等或四等的位置上;只要被切字(也可以說下字)是二等韻或三等韻,就不管上字的聲母是「端透定泥」還是「知徹澄娘」,都是唸作「知徹澄娘」,並放在二等或三等的位置上。下面是真空〈直指玉鑰匙門法〉所舉的例子,其中只有「椿」是取自《廣韻》:
寒一等——壇,濁干切(壇:定母;濁:澄母)
江二等——椿,都江切(椿:知母;都:端母)
東三等——中,丁弓切(中:知母;丁:端母)
青四等——丁,知輕切(丁:端母;知:知母)
上字「濁」和「知」是舌上音,但下字「干」和「輕」分別屬一等韻和四等韻,因此被切字「壇」和「丁」切出後也改讀為舌頭音,分別列在一等和四等。而「都」和「丁」是舌頭音,但下字「江」和「弓」分別屬二等韻和三等韻,因此被切字「椿」和「中」切出後也改讀為舌上音,分別列在二等和三等。總而言之,上字不管是哪一種舌音,都要根據下字來決定讀舌頭音還是唸舌上音,以及列在哪一等。
至於《漢語音韻》另一類「重唇和輕唇互相為切」的類隔,是指「幫滂並明」與「非敷奉微」相互借用,即《切韻求蒙》的「交互」。簡單來說,屬於輕唇十韻的「合口」(這是指後世推定的「合口」,而不是指《韻鏡》裡的「合口」)三等韻唇音要唸「輕唇音」(即「唇齒音」),其餘的唇音都唸「重唇音」(即「雙唇音」)。《廣韻韻圖》說:
我們只要記住除東三、鍾、微、虞、廢、文、元、陽、尤、凡十個韻中(以平聲包括上去入)的唇音變輕唇而外,其他都是重唇,這裡的門法有些繳繞不清,可以不必管它了。不過東三和尤也有幾個不變輕唇的字,鍾的入聲也有,這都是例外。
《廣韻韻圖》所謂例外,如東韻的「替,莫中切」,現在仍唸雙唇音;尤韻的「謀,莫浮切」,仍唸雙唇音(簡單地說東韻三等韻和尤韻的次濁字不讀作輕唇音);此外,燭韻(鍾韻的入聲)的「幞,房玉切」,仍唸雙唇音。
總的來說,「類隔」有兩個要點,一是被切字和上字的聲母不同,如舌頭音和舌上音的不同、重唇音和輕唇音的不同、齒頭音和正齒音的不同,不過聲母雖不同,但在《韻鏡》上都是排在同一直行上,如「端」和「知」同一直行,「爾」和「非」同一直行;二是被切字的聲母和列等,取決於下字(韻母)。
c.內轉和外轉
請參閲前面「內外轉」的部分。這個門法,一般等韻學的著作稱之為「內外」,主要是用來區分「莊組」的二等韻與三等韻。如果用屬內轉的「莊組」的字作為其他組別聲母的反切下字時,被切字是屬于三等,因為內轉没有真正的二等韻,排在「莊組」的是假二等,是三等韻,因此充當下字時要恢復本來的身份;若是外轉,則下字與被切字都是屬于二等韻。
d.廣通和侷狹(「上字」)
「廣通」又叫做「通廣」。現在一般學者認為「廣通」和《切韻》的「重紐」有關。不過,王力寫《漢語音韻》時,大約不接受重紐的學說,因此《漢語音韻》不用重紐的理論來解釋「廣通」。重紐是指《切韻》支脂祭真仙宵侵鹽八個韻部(舉平賅上去入)之中,唇牙喉音聲母(實際上只有十個聲母,即:幫滂並明見溪群疑曉影)的開口和合口(唇音不別開合),可能各分兩組,即有兩組開口和兩組合口。而且在韻圖裡其中一組(即一組開口和一組合口)老排在四等,另一組老排在三等,但按一般的反切系聯法,它們只能系聯成一組。這種系聯成類,而實際有分別的兩組東西,叫做「重紐」。排在韻圖三等的一般叫B類或乙類,排在韻圖四等的一般叫A類或甲類。如「葵」和「逵」,陳澧《切韻考》說:
葵,渠追切。此韻已有「逵」字(渠追切),「葵」字不當又「渠追切」也,《玉篇》、《類篇》、《集韻》「逵、葵」皆不同音,則非傳寫誤分⋯⋯
「逵」排在《韻鏡》「內轉第七合」的群母三等,「葵」排在「內轉第七合」的群母四等,按字母的一般法則,群母是没有四等字,因此可以肯定「葵」字是有特別之處。
「廣通」是指有重紐的韻部,下字如果是知組、照組和來母、日母的三等字(換句話來說,主要是唇牙喉音以外的聲母),切出來的音節可能排在四等,也就是說三等和四等有時可以相通,這大約是合名「廣通」的原因。而廣通産生的原因是知組、照組和日母,排在三等的位置,這些字充當唇牙喉音的被切字的下字時,要按重紐的法則可能排在四等。
「侷狹」和「廣通」兩者連在一起,但並不是相反成對,它們的反切上字雖然同為唇牙喉音,但「廣通」專指重紐韻部,而「侷狹」則指一般的三等韻(指有「假四等韻」的三等韻)。「廣通」這個門法告訴韻圖的讀者,重紐A類的唇牙喉音,不排在三等而排在四等;而「侷狹」這個門法告訴讀者,下字是「假四等韻」的唇牙喉音三等韻,只能排在三等。「侷狹」這個門法是針對反切下字屬精組四等字及喻母四等字,而被切字列在唇牙喉音三等位置。「侷狹」産生的原因是這些精組四等和喻母四等的上字是假四等韻。
注意有些等韻學的著作有「通廣侷狹」一門,並非指通廣和侷狹,而是專指上字為來母,下字屬精組四等字及喻母四等字,被切字要列在三等。
e.窠切(「上字」)
在這種情況下,被切字要依據上字列在三等。如《漢語音韻》所舉的「朝,陟遙切」和「儔,直猷切」,「陟」是知母,「遙」是四等喻母,而「朝」要列在三等;而「儔,直猷切」,「直」屬澄母,「猷」屬四等喻母,而「儔」要列在三等。「窠切」産生的原因是精組四等和喻母四等的「假四等韻」,實質是三等韻,既然上字是知組,就按照類隔的辦法來處理,也就是說舌音字,要按照韻母的性質來決定被切字的列等和聲值。
f.振救(「上字」)
「振救」是說明精組的三等韻的字不能放在三等的位置,其原因是要遷就精組聲母。這種情況是要根據上字列在四等,形成「假四等韻」,但韻母性質仍是三等韻。如《漢語音韻》所舉的「似,詳里切」和「小,私兆切」,上字「詳」屬邪母,而下字「里」雖然是來母三等韻,被切字「似」仍要按上字列邪母四等;而「小,私兆切」,上字「私」屬心母,而下字「兆」雖然是澄母三等韻,被切字「小」仍要按上字列心母四等。
g.正音憑切(「上字」)
「正音」指二等的「正齒音」,即莊組。正音憑切的情況是指被切字的列位取決于反切上字,凡屬照組二等的反切上字,不論其反切下字是二三四等,被切字一律排在二等,因此出現了一些不是二等韻的「假二等韻」。譬如《漢語音韻》所舉的「楚,創舉切」,上字「創」屬初母(穿二),而下字「舉」雖為見母三等,被切字「楚」仍要按上字列在初母二等。至於《漢語音韻》所舉的「搜,所鳩切」,上字「所」屬生母(審二),下字「鳩」屬尤韻見母三等,被切字「搜」據「正音憑切」列位生母二等,與尤韻同轉的四等有幽韻,而幽韻有「犙,山幽切」,上字「山」亦屬生母,「犙」亦當列在二等,但韻圖只列尤韻的「搜」,結果幽韻的「犙」便被尤韻的「搜」覆蓋了。
此外,值得注要的是反切下字列位是二等或三等的問題,要與「內外轉」這個門法互相參照。
h.精照互用(「下字」)
即指精組音節與照二組音節互用切語上字,也就是說精組可以充當照二組的上字;照二組可以充當精組的上字。這類情況是以韻圖的等位來決定聲母所屬。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以韻母的性質決定唸哪一類聲母和列等。如果下字是一等韻的話,無論上字是精組還是照二組,被切字一定列在一等,聲母是精組;相反,如果下字是二等韻的話,無論上字是精組還是照二組,被切字一定列在二等,聲母是照二組。宋人有把「精照互用」算作類隔的一種。莊組本是從精組分化出來,分化條件以一等韻和非一等韻來區分,由於一些《切韻》的切語是從較早的韻書移錄過來,保留了分化以前的情況。如《漢語音韻》所舉的「齋,姊皆切」和「鯫,仕垢切」,「姊」屬精母(四等),而「皆」是二等韻,切出來「齋」列二等,聲母改唸照二組的初母;「仕」屬照二組的崇母,而「垢」是一等韻,結果在韻圖是列在一等,聲母也改唸為精組的從母。
i.寄韻憑切(「上字」)
這種情況,被切字就依上字列在三等位置,因為韻圖規定章組的字只能排在三等的位置上,因此把一等韻和四等韻都列在三等那裡。
j.喻下憑切(「上字」)
「喻下憑切」産生的原因是韻圖的編者將兩種同屬三等韻而來源不同的喻母音節,分別列於三等和四等,由於它們都本屬於三等韻,排列的時候,就要看上字是屬於哪一個類別,如果可以和匣母系聯成同一個類別的就排在三等,獨立出來不與匣母同類的就排在四等。
k.日寄憑切(「上字」)
由於日母只列在三等,因而一切上字為日母的被切字都應列在三等,而韻母的實際等位要看下字,才能決定。
l.日下憑韻(「下字」)
一般等韻學的著作都不列這一門法,而王力的例子是採自《切韻指掌圖》,而不見於《廣韻》,如「羺」,《廣韻》作「奴鉤切」,而「鐃」,《廣韻》作「女交切」。閲讀《韻鏡》時,一般不需要理會這條門法。
m.匣喻互用
所謂「匣喻互用」,是指一二四等的匣母字和三等的喻母字,可以互用作上字,其産生原因是這兩類聲母有同一來源。這個門法要與「喻下憑切」區分開來。
王力指出:「古今的矛盾,韻圖與韻書的矛盾,在等韻學家看來是同樣的矛盾。矛盾的解決,有兩個辦法:第一是憑切,第二是憑韻」。不過,一般來說,如果只是利用等韻常識來讀《切韻》反切的話,只需要使用經過音韻學家分析的聲母韻母的歸類表就足夠了。
——黄耀堃《音韻學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