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之學,不外三耑,即字形、字音、字義是也。陳澧《東塾讀書記》云: 「天下事物之象,人目見之,則心有意;意欲達之,則口有聲。意者,象乎事物而構之者也;聲者,象乎意而宣之者也。聲不能傳於異地,留於異時,於是乎書之為文字,文学者,所以為意與聲之迹也。」孔穎達云 :「言者,意之聲;書者,言之記。」王安石云:「人聲為言,述以為字。」形、音、義既為文字之三要素,故研究文字學,自當以形、音、義為對象。形者何?謂文字之形體也,即指字形體制之點畫有衡、從、曲、直之殊也。音者何?謂文字之聲韵也,即指發音之呼吸有清、濁、高、下之異也。義者何?謂文字之意義也,亦即訓詁之學也,指字義之稱謂有雅、俗、古、今之不同也 。故:

今人分文字學為廣狹二義之說法,其所謂廣義之文字學者,係指包舉字形、聲韵、訓詁三者而言者。其所謂之狹義文字學,即單指字形之學而言者。
——選自謝雲飛著《中國文字學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