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说文解字》与当代汉字的研究与应用

前面说过,在古文字到今文字的演进上,《说文解字》的小篆处二者分水岭的地位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汉字发展到小篆,造字的手法已较完备,结构与功能系统已较成熟,基础构形元素已規整完毕,在它以后的汉字,仅有书写样式与笔划的变化,不再有大的变动了。在汉字社会性能的三个层面——个人书写汉字、社会通用汉字与权威規范汉字——上,《说文》小篆是经过权威規范而且被成功描写了的汉字。这使它的系统性变得严密,表現在基础构形元素已比较系统整齐,数量得到控制;构形模式初步定型而主导构形模式——形声——已经确立;形体的简繁度已大体经过自然调节接近适中;作为表意文字,字形所提供的意义信息一般得到了保护。这使汉字在使用上已比较方便。隶变与楷化后,小篆所形成的格局受到了一些干扰,这是不可避免的,是汉字进化过程中的必然現象。

小篆作为汉字史上的一次成功的規范,为現代汉字的規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其中最主要的经验是:汉字的规范应当顺应它的自然发展趋势,符合这个趋势,就容易被人接受,而违背这个趋势则不易被人接受,勉强为之,也会给使用带来极大的麻烦。汉字发展的自然趋势是什么呢?从古文字到今文字的发展看,可以归纳为三点:

第一、汉字是表意文字,几千年来,它頑强地坚持自己的表意性能,力求在字形上保留足够的意义信息。它的后期,有了示音构件对词的提示,意义信息变得比较概括,但仍然力求意义信息的丰满与准确。

第二,在保证表意效果与辨词能力的前提下追求简繁适度的造型。就识字和别词而言,汉字的使用者要求它的造型增繁,而就写字的需要而言,汉字的使用者又要求它的形体化简,在这两个矛盾的要求相互斗争、调节下,汉字的个体字符的形体,要在求得简繁适度的造型后,才能稳定下来。

第三,汉字内部具有系统化的趋势,但是必須在经过人为规范后,这种系统才能完善。同时汉字又处在不断发展与变化中,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規范,过一段时期,仍要有一批新字需要加以規范。而它的規范,仍要以保持总体构形系统的完善和简化为原則。个体字符的規范与总体系统的完善简化相互促进,使汉字日趋丰富和完美。

汉字在实现了对小篆的第一次系统的規范后又经历了隶变和楷化的过程。与小篆相比较,隶楷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以东汉隶书与小篆的比较为例,来总结这一变化:

隶变发生在三个层次上:

首先是笔划的形成与規整。

篆文原有的横(包括圆形封的下横)及横曲笔拉平发展为横。

——天,

——右,

——止

篆文原有的竖(包括圆形封的左竖)及纵曲笔申直发展为竖。

——中,

——川,

——口

篆文原有的左斜与一部分曲笔上端,发展为撇。

——大,

——力,

——自

篆文原有的右斜与一部分曲笔下端,发展为捺。

——水,

——來,

——爻

篆文原有的折与一部分90度以上的曲笔,发展为折。

——勺,

——丩,

——口

篆文最缺乏的笔形是点,通过切、缩、断、改等手段形成了点。

——犬,

——戈,

——冰,

——立,

——小,

——京,

——羊

在实現笔划的同时,原来象形字的象物性必然淡化,个体字符的写法发生了突变。这就影响了第二层次的变化,即形位的变化。隶变后形位发生了以下变化:

(1)增加了形位变体。所谓形位变体,是在造意不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同一个基础构形元素不同的写法。我们一般称与小篆相应的形位为标准形位,而称其他不同写法的形位为变体。例如:

——水,氵(流),小(原),䒑(益)

——心,忄(慢),⺗(恭)

——手,扌(投),𰀁(举)

——肉,月(肺),⺼(炙)

但是,这些形位的变体是有規律的,大部与形位所处的位置有关。

(2)产生了同形的异形位。在实現笔划同时简化形体的过程中,有些在小篆里完全不相同的形位,在隶书里写法变得完全一样。这些写法相同而来源造意完全不同的形位,我们称之为同形异形位。例如:

月—

(月):期、明

(肉):腹、肝

(舟):服、前

(丹):青

土——

(土):地、社

(大):去、赤

(夭):走

(之):志、寺

(火):黑

其他如“网”与“罒”混同,“甘”与“

”混同,“曰”与“

”混同……都是这种同形异形位的反映。

(3)发生了形位粘合的現象。小篆的形位比较規整,造意分工明确。到隶书时,由于笔划的重合、连写、减省,在书写上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位粘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新的形位。这些新形位有一部分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理据,只留下了声音信息。如:

——从攴丙声,变为“更”。

——从人从又,变为“及”。

——从又持十,变为“丈”。

——从鸟在巢上,象形,变为“西”。

——从禾千声,变为“年”。

这部分形位粘合后,虽然再不能拆分,却仍是可以独立使用的字,也就是说,构成的仍是新的成字形位,本身具有意义,也具有声音,仍可以音义两方面的身分去构成其他合体字。而另一种情况則比较复杂,形位粘合后,原来的两个成字形位反而变得不成字了。例如:

(春) 艸与

粘合成“𡗗”。

(送)

粘合成“关”。

(券)

与同

合成“龹”。

(辶)

粘合成“辶”。

这些新的非字形位,不但失去了原来的构形理据,不再具有意义信息,而且也失去了读音,必須与另一部分形位结合后,才能单独使用。这一部分是汉字隶变后失形失义的主要原因。

那么,汉字在形位上的这些变化幅度有多大呢?根据抽样统计,产生形位变体的大约有80%,产生形位混同的大约有10%,产生形位粘合的大约占4.5%,而其中失形失义的不到2%。因此,在汉字再行規范的时候,对80%产生变体的形位,有必要尽量規整,减少变体的数量。对10%的形位混同現象,有互补对立关系的可以完全保留。如“邑”和“

”都变成了“阝”,但“邑”的“阝”只出現在右边,而“

”只出現在左边。能兼另外的形位作背景而区别的,尽量利用其他形位作背景将它们分析开。如“黑”中部的“土”是“火”,“赤”、“去”中的“土”是“大”,可用它们组成的字的意义来判定,“志”、“寺”中的“土”是“之”,可通过它们组成的字的读音来判定,这些,都要经过溯字源的工作才能确定了。至于2%的失形失义的粘合形位,不可能不影响汉字的表意性能,但是,我们从第三个层次的比较中,又可找出补救的方法。

直接体現合体字构形理据的是它的直接构件,也就是参与最后一层的层次组合的构件。比较小篆与隶书,可以看出这一层次上发生的变化。

汉字发展到小篆阶段,已经有80%以上变成形声字。分别测查义符和声符,可以看出,义符的变异度非常低,大部分形位的粘合是声符。而只要最后一个层次的构件仍然成字,声符的作用便不会消失。也可以说,它的总体没有变异。在这一层次上发生构形变异的情况,诸如独体字变成失掉理据的合体字,如

——泉、

——萬等;会意字变成独体字,如

——及等;形声字变成独体字,如

——更等,大约只占5.4%。

由此可以看出,小篆字系对后代的隶书、楷书的影响非常深远。

根据小篆的規范经验,结合隶变与楷化的現实,我们可以在現代汉字的規范中确定一个优化字符的标准:

(一)、有利于形成和保持严密的文字系统;

(二)、尽量保持和维护汉字的构形理据;

(三)、字符之间有足够的区别度;

(四)、确立简繁适度的造型;

(五)、尽可能顾及字符的社会流通程度。

可见,《说文解字》在建立現代汉字学方面,可以提供的东西是很多的。许慎对小篆进行整理規范的经验,在当代汉字的規范和应用中,还有不少是适用的。这正是研究《说文解字》的現实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