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锡圭:声旁和形声字的读音有差异的原因

声旁和形声乎的读音为什么大多数有差异,而且有时差异还很大呢?其原因可以分两方面来谈。

首先,在造形声字的时候,就存在用不完全同音的字充当声旁的情況。这主要有两个原因:

A,声旁不宜用生僻的或字形繁复的字充当,在选择声旁时,为了照顾这方面的条件,有时就不得不在语音条件上放松一点。现代人为形声结构的简化字所选择的声旁,并不一定跟这个字完全同音。例如:“审”跟“申”声调不同;“灿”跟“山”声母、声调都不同;“袄”跟“夭”,一无韵头i,一有韵头i,声调也不同。古代人造形声字的时候,当然也会有类似的情況。

B,形声结构的分化字,有不少在产生的时候就跟声旁不完全同音。这一点需要作较多的说明。

古汉语里的词往往通过语音上的细微变化派生出新词来。这种语音跟母词略有差别的派生词,在文字学上可以称为变音的引申义。本章第一节里说过,造加注意符表示引申义的分化字,是形声字产生的途径之一。在这种分化字里,有很多字是表示它们所以分化的母字的变音引申义的。这些字跟由它们的母字充当的声旁,必然不会完全同音,例如“懈”跟“解“就是这样。{懈}指心理上的松解,是“解”字的变音引申义。“懈”是在“解”字上加注“心”旁而成的分化字。它跟声旁“解”的读音有去声跟上声的不同(后来“懈”跟“解”的声母也变得不同了)。

由于一个字原来的读音跟它用作假借字时的读音不一定完全相同,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而成的形声结构的分化字,也有可能跟声旁不同音。例如:古代借耆老之“耆”来表示{嗜}(《孟子·告子上》:“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耆}(qi)跟{嗜}(shi)不同音,因此在“耆”字上加注“口”旁而成的“嗜”字也跟声旁不同音。

在初文上加注意符而成的后起字里具有分化字性质的那部分字,即表示本义的分化字,由于一般人通常只熟悉它们的初文在表示假借义或引申义时的读音,也有一部分(即初文的本义跟假借义或引申义不同音的那部分字)会被看作跟声旁不同音的形声字,如本章第一节里举过的“蛇”、”悬“等字。

改换形声字形旁而成的分化字,也有不少跟声旁不同音。例如本章第一节里举过的“赈”字,是改变跟它同音的母字“振”的形旁而成的分化字,“振”跟声旁不同音,“赈”当然止跟声旁不同音。

总之,在分化字里,产生的时候就跟声旁不同音的形声字是相当多的。

以上讲的是声旁和形声字的读音有差异的第一方面原因。我们要讲的第二方面原因是古今语音的演变。

古今语音的演变会造成或扩大声旁和形声字的读音的差异。

有少数形声字本来跟声旁完全同音,后来由于彼此的语音演变情况不一样,读音就有了差异。例如:“衡”跟它的声旁“行”,在中古都是匣母庚韵开口二等字,彼此完全同音。后来,”衡“字的读音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而“行”字韵母的元音变成了i,声母也从舌根音变成了舌面音。这样,”衡”和“行”就变得声韵皆异了。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声旁和形声字的读音本来就略有差异,语音的演变使差异更为扩大。例如:“分”是非母字,从“分”声的“颁”是帮母字。在上古以至中古初期,轻唇音尚未从重唇音分化出来,非母读如帮母。所以“分“跟“颁”的关系是声同韵异。现在,它们的关系已经是声韵皆异了。上一节举过的“者”字跟以它为声的“诸”、“都”等字,现在的韵母一为e一为u。在上古,它们都是鱼部字,韵母之间的距离当然不会这样大。现在的局面也是语音演变的结果。同类的例子俯拾即是,这里不多举了。

在语音演变过程中,也有形声字和声旁的读音反而变得比原来接近”或是由不同变为相同”的现象。例好:“受”是禅母上声字,“授”是禅母去声字。禅母是浊音声母,后来浊上变去,因此“授”“受”不分。“焦”是精母宵韵字,“噍”是從母笑韵字,声母和声调都不同。由于浊声母的消失,这两个字现在已经只有声调的差别了。

形声字跟声旁之间在造字时就存在的差异,一般都比较微細。较大的差异大都是语音的历史演变所导致的。

在以上所说的两方面原因之外,还可以考虑一下方言对文字的影响。

在今天可以看到这种现象:某个方言地区所造的形声简体字,被吸收为全民使用的简化字。这个字在创造它的本地人读起来,是跟声旁完全或基本同音的,可是用普通话或某些别的方言读起来,就跟声旁不完全或很不同音了。例如:南方的有些方言区读。”占“、“鑽”(钻)同音,(过去上海等地的钟表店往往把”十七鑽“写成”十七占“)。“鑽”的简化宇“钻”应该是这些地区的人造出来的。但是在普通话里,“钻”跟声旁“占”就声韵皆异了。此外如“柜”、“价”等用普通话读起来声旁跟字音有较大距离的形声简化字,原来大概都是根据某种方言造出来的。在古代,形声字的创造者大概也不会全是讲一种方言的人。古代流传下来的形声字,它们和声旁的读音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此复杂,恐怕多少跟方言的影响有些关系。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