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字音之變遷

聲韻隨時代而遷,既如上述,故段氏玉裁,析古音爲三期(見六書音均表)。餘杭章氏又分今音爲二期,合古音凡有五期(見章氏講習會記錄,小學略說下)。本師錢玄同先生文字學音篇,則自周秦以迄現代之音,分爲六期,茲將錢氏之說,錄之于下。

古今字音,變遷甚多。就可考者言之,可分爲六期。玆用世界通曆(俗稱西曆)表明每期之起迄,而附註帝王之朝名于下,以便參考。(紀年之用處,在能比較年代之先後長短。中華自來用帝王紀年,于比較上全無用處,等於無紀年。今欲表明每期之起迄,惟有用世界通曆之一法。)

第一期 紀元前十一世紀——前三世紀(周秦)

第二期 前二世紀——二世紀(兩漢)

第三期 三世紀——六世紀(魏晉南北朝)

第四期 七世紀——十三世紀(隋唐宋)

第五期 十四世紀——十九世紀(元明清)

第六期 二十世紀初年(現代)

以上所述各期之起迄,非有精密之畫分,但略示界限而已。

茲將各期不同之點,略述于下:

第一期 此期之音,習慣上稱爲「古音」。以無韻書之故,自來皆不能詳言其真相。近三百年來,治古音者輩出,據詩經楚辭諸子秦碑用韻之處,及說文解字,參校考訂,而後此期之音,乃炳焉大明。原來古者諧聲字之音讀,必與聲母相同,聲母在某韻,從其聲者皆與之同韻。此期字形,尚用籀篆,體正聲顯,故雖無韻書,而文中用韻之界限甚嚴。欲知此期音韻之大概,可參考段玉裁之六書音均表,嚴可均之說文聲類諸書。

第二期 此期承第一期而漸變。籀篆省為隸草,則字體淆亂,諧聲字之聲,漸漸不可審知。而韻書未作,字音無標準,故任情變易,用韻甚寬,今觀漢人所作韻文,猶可知其大概。

第三期 此爲韻書之初期。周秦以聲母爲標準之法,至此期已完全不適用。而字音任情變易,則妨礙甚多,故韻書興焉。作韻書者,逐字定音,記以反切,此與今之希望國音統一者,命意相似。此期韻書(即聲類韻集諸書),今無存者,不知其分韻分紐,與後來之廣韻異同如何。今據以考見此期字音之反切者,惟陸德明之經典釋文而已。

第四期 此期爲韻書全盛之期。切韻唐韻廣韻集韻四書,爲此期最有價值之韻書。今切韻唐韻雖亡,而廣韻集韻具在。廣韻一書,兼賅古今南北之音。凡平仄,清濁,洪細,陰陽諸端,分別甚細。今日欲研究古音,當以廣韻爲階梯,欲製定國音,亦當以廣韻爲重要之參考物。

第五期 廣韻(集韻大致相同)之音,兼賅古今南北。以之審音,則信美矣。然紐韻繁多,實際上斷非一人所能盡讀,故在應用方面,不能不有他種韻書。此期文學,以北曲爲主,于是有以北音爲主之韻書發生,如元周德清之中原音韻,及菉斐軒詞林韻釋之類。彼時惟用古代死語所作之詩,尚沿唐宋之舊韻。至用當時活語所作之曲,即用中原音韻一派之新韻。此派新韻,其始雖限于方隅,然其潛伏之勢力甚大,明初之洪武正韻,即本于此。明淸之文人學士所作韻文,多喜排斥正韻,仍守唐宋用韻之舊。然唐宋舊韻,雖時時爭持于紙上,而實則節節失敗于口中。此六百年來之普通口音,即爲中原音韻洪武正韻等韻書之音。其故因此期南北混一,交通頻繁,集五方之人而共處於一堂,彼此談話,必各犧牲其方音之不能通用者,而操彼此可以共喻之普通音。此普通音之條件有二。(一)全國多數人能發之音。(二)紐韻最簡少之音。多數則普及易,簡少則學習易也。就南北中三部之中而擇取合于上列二條件之普通音,實爲直隸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及江蘇安徽北部之音;因此類之音,紐韻最爲簡少,而其所佔之區域,則甚爲廣大也(此類之音,泛稱可曰「北音」)。由此而發生一種普通語言,即俗稱「官話」是。「官話」之名,甚不雅馴。或即以此爲京話,尤非其實。實則此種語言,爲六百年來一種不成之國語。

第六期 近二十年以來,國人有感于中華字音之無一定之標準,爲教育前途之大障礙。于是有王照之官話字母,勞乃宣之簡字譜等發生;欲以音標之形式代舊日之反切,其用意甚美。惜其以京兆一隅之音,爲全國之標準音;而所作音標,又不甚美觀,未能通行。民國二年(通曆一九一三年),教育部開讀音統一會,徵集各省代表,審定國音,遂製成「注音字母」三十九文,音讀沿第五期之趨勢,以所謂「北音」者爲準。自此以後,中華字音將脫離韻書時代,而入于音標時代矣。(案注音字母於民國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教育部公布。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令改爲注音符號。)

依上所述,此六期又可括爲三期。卽第一第二合爲一期,以第二期包括于第一期之中,此期之音,以聲母爲準。第三第四合為一期,以第三期包括于第四期之中,此期之音,以韻書爲準。第五第六合爲一期,以第五期包括于第六期之中,此期之音,以音標爲準。

——林尹《中國聲韻學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