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陸法言的《切韻》是研究漢語中古時期(公元3世紀至6世紀)語音的重要資料,以前已經有很多人利用它來考察中古音的語音系统,但是《切韻》是怎樣性質的一部書,它的音系的基礎是什麽,它代表什麽時代、什麽地方的語音,它能不能作爲我們論定中古音的依據,學者的意見還不一致。
對這些問題要理解透徹,惟有從各方面有關的材料進行探討。首先我們要從《切韻序》研究起。陸法言的序文很簡短,但是關於他作《切韻》的緣由、旨趣和著作的精神都已有所說明。《切韻序》說:
昔開皇初,有劉儀同臻、顏外史之推、盧武陽思道、李常侍若、蕭國子該、辛諮議德源、薛吏部道衡、魏著作彦淵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古今聲調,既自有别,諸家取舍,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涉重濁,秦朧則去聲爲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脂魚虞,共爲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吕靜《韻集》、夏侯該《韻略》(該或作詠)、陽休之《韻略》、李季節《音譜》、杜臺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顏外史、蕭國子多所決定。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爲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網紀。後博間英辯,殆得精華。於是更涉餘學,兼從薄宦,十數年間,不遑修集。今返初服,私訓諸弟子,凡有文藻,即須明聲韻⋯⋯遂取諸家音韻、古今字書,以前所記者,定之爲《切韻》五卷。剖析毫氂,分别黍累⋯⋯非是小子專輒,乃述群贤遺意⋯⋯於時歲次辛酉大隋仁壽元年也。
從序文我們可以瞭解以下幾點:
(1)當時各處方言語音不同。
《切韻序》云:“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涉重濁。”此指韻而言。陸德明《經典釋文·敘錄》說:“方言差别,固自不同,河北江南,最爲鉅異。或失在浮清,或滯於沈濁。”是南北的方言差異很大。《顏氏家訓·音辭》篇說:“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舉而切詣,失在浮淺,其辭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沈濁而鈋鈍,得其質直,其辭多古語。”與法言序文所述相同。此所謂輕淺、重濁,意義不很清楚,可能是從韻母元音的洪細、前後、開合幾方面來說的。日本沙門了尊《悉曇輪略圖鈔》卷一弄紐事一條引《元和新聲韻譜》云:“傍紐、正紐皆謂雙聲,正在一紐之中,傍出四聲之外,傍正之目,自此有分,清濁之流,因兹别派。口(?)賦云:欲求直義,必也正名。五韻(音?)譜此,九弄斯成。籠脣,言音盡濁,開齒,則語氣俱輕。常(當?)以濁還濁,將清而成清。”(注:見大正新修《大藏經》二七零九,659頁。)了尊書作於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所引《元和新聲韻譜》爲唐人所作(今所傳元本《玉篇》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即節取此書),其中“籠脣、開齒”之說,指聲指韻,含義不明,但對於理解“輕淺、重濁”的意義不無幫助。至於法言序文所説“秦隴則去聲爲入,梁益則平聲似去”,這是當時方言中聲調差異最明顯的。秦隴去聲為入,除聲調不同以外,韻尾一定也有不同。關於這一方面的例證不多,我們現在所發現的例子,都屬於陰聲韻字,而且主要是去聲祭泰夬廢和入聲曷没黠鎋屑薛之間的關係,例如晉赫連屈孑亦作屈丐,北周宇文泰,原名黑獺,狡獪唐關中言狡刮(此條見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八,趙振鐸同志《從切韻序論切韻》一文已引及)之類皆是。
(2)《切韻》以前諸家韻書分韻不同,各有乖互。
序文說:“古今聲調,既自有别,諸家取舍,亦復不同。”又說:“吕靜《韻集》、夏侯該《韻略》、陽休之《韻略》、李季節《音譜》、杜臺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此五家書都已亡佚不存,分韻情況只有在唐代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四聲韻目小注中略有一些記載,由此我們還可以看出其中的異同。五人之中,吕靜是晉代任城人,任城在今山東曲阜。陽休之,右北平無終人,北魏洛陽令陽固子,仕於北齊、北周。無終在今河北薊縣。李季節,名槩,李公緒弟,姊焉邢邵妻,趙郡平棘人,仕於北齊。平棘在今河北趙縣。杜臺卿,北齊杜弼子,博陵曲陽人,仕於北齊,後又仕於隋。曲陽在今河北定縣。這四個人,吕靜時代較早,陽、李、杜三人都仕於北齊,時代先後很近,而且都是當時所謂“河北”地方(即北齊所領疆域)的人。至於夏侯該,則不見史傳,唐李涪《刊誤》云:“梁夏侯該撰《四聲韻略》十二卷(《隋書.經籍志》作十三卷)。”是夏侯該仕於粱。《顏氏家訓·書證》篇說他和謝炅都是讀數千卷書的人,足見也是博聞之士。魏晉至齊梁,夏侯氏大都爲譙郡人,譙郡在今安徽毫縣。夏侯該既仕於梁,可能是北人南渡之後而定居於江南的。這五家書是陸法言編纂《切韻》的主要參考資料。其中《韻集》時代較早,北魏江式《上〈古今文字〉表》說呂忱仿故左校令李登《聲類》之法,作《韻集》五卷(《隋書·經籍志》作六卷),宫商角徵羽各爲一篇(見《魏書·江式傳》),隋潘徽《韻纂序》也說:“末有李登《聲類》、吕靜《韻集》,始判清濁,才分宫羽”(見《隋書·潘徽傳》)。由此推想《韻集》可能只有韻的大的分類,而没有立出四聲的韻目(顏之推《家訓》和陸德明《經典釋文》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其他陽、李、杜幾家書都與陸法言時代接近。《隋書·經籍志》:陽休之《韻略》一卷,李槩《音譜》四卷。杜臺卿書則不著目。隋劉善經《四聲論》裏曾提到陽休之的《韻略》,他說:“齊僕射陽休之,當世之文匠也。乃以音有楚夏,韻有譌切,辭人代用,今古不同,遂辨其尤相涉者五十六韻,科以四聲,名曰《韻略》。制作之士,咸取則焉。後生晚學,所賴多矣。”(注:見日本釋空海《文鏡祕府論》引,《隋志》劉善經《四聲指歸》一卷,即此書。)從劉善經的話我們可以知道陽休之的《韻略》是辦析音韻的書,書僅一卷,可能只舉相關的五十六韻加以辨析,而分别四聲,此與陸氏《切韻》分爲一百九十餘韻的一類韻書恐有不同。
南北朝期間,韻書很多,而分韻頗不一致。基本的原因是由於所根據的方音有不同。《顏氏家訓·音辭》篇說:“各有士風,遞相非笑,指馬之喻,未知孰是。共以帝王都邑,参校方俗,考覈古今,爲之折衷。榷而量之,獨金陵與洛下耳。”顏之推,世居金陵,先仕於梁,梁末歸齊,在鄴為官二十餘年,所以對南北的人物、語言和書籍都很熟悉。夏侯該是梁代博學知名之士,本爲顏之推所知。陽休之、李季節、杜臺卿等人都仕於北齊,顏之推與他們同朝共事,對於他們的書當然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音辭》篇所說最爲可信。根據上面一段話,可知當時的韻書各有土風,作者以帝王都邑的語音又參酌自己的方音,加以折衷,而编定成書。語其大較,南北有殊。北人以洛陽音爲主,南人以金陵音爲主。所以《切韻序》也說:“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足見南北韻書因語音有異而頗有不同。可惜這些韻書都已亡佚無存了。
各家韻書分韻所以不同,不僅由於語音地有南北,時有古今,而且也與各家審音分韻的標準有關,例如《顏氏家訓·音辭》篇說:“《韻集》以成仍宏登合成兩韻,為奇益石分作四章。““成、仍、宏、登”四字《切韻》分在清、蒸、耕、登四韻,而《韻集》則合爲兩韻。可能是耕、清合而爲一,蒸、登合而爲一(《家訓》原文“仍、宏”二字疑倒)。耕、清之合,猶如吕靜兄吕忱所著《字林》“甍”音亡成反(見任大椿所輯《字林考逸》),《切韻》則音莫耕反(見《切三》),字在耕韻。
“為、奇”二字《切韻》同在支韻,“益、石”二字《切韻》同在昔韻。《韻集》把“爲、奇”分别開,可能由於二字韻母開合有不同。《韻集》把“益、石”分别開,可能由於二字韻母内的元音洪細有不同。“益、石”上古音是不同部的,“益”爲支部之入,“石”爲魚部之入。晉代“石”爲鐸部字,“益”為錫部字,仍非一部(詳《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第二分册内)。“益”與“嗌”《切韻》為同音字,隋杜臺卿《玉燭寶典》卷六引《字林》音“一鬲反”,“鬲”《切韻》屬錫韻,推考《韻集》益字可能與鬲字爲韻,不與石字爲韻,與齊梁以後音不同。顏之推根據當時的語音來論《韻集》,所以以爲不妥。顏之推是不瞭解古音的。由此可見所根據的語音不同,所持的審音分韻的標準不同,諸家韻書也就不能不各有乖互。持有不同見解的人,自然各有所是,各有所非,如陽休之的《韻略》,劉善經說:“制作之士,咸取則焉。後生晚學,所賴多矣。”認爲很切合實用。而顏之推在《家訓·音辭》篇裹說:“陽休之造《切韻》,殊爲疏野。”則認爲失於粗俗,不够典切。足見制作不同與作者個人的要求和見解有關。
(3)《切韻》爲辦析聲韻而作,參校古今,折衷南北,目的在於正音,要求在於切合實際。
法言編韻,根據劉臻、顏之推等人所論,以爲諸家音韻取捨不同,審音還不够精細。支與脂、魚與虞固不以爲一韻(陽、李、杜、夏侯四家並同),這是對的,而先與仙、尤與侯則混而不分(李、杜、夏侯同),未爲切當。他們的主張是“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因此辨音分韻,不能不細。這是《切韻》一書的基本精神。
要考校音韻,自然要涉及到南北古今之異同。所以《切韻序》言劉、顏諸人“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而且“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顏外史、蕭國子多所决定”。由此可見諸人論難,斟酌古今,考究南北,取其精切,去其疏緩,顯然有一個正音的觀念在内。這都可以從《切韻序》中看出。
當時討論音韻的八個人都是當世知名的學者和文人。劉臻、顏之推、蕭該三人是南人,幼年可能都居於金陵(詳見陳寅恪先生《從史實論〈切韻〉》一文),而且都曾仕於梁。劉臻是劉顯子,顯最精於《漢書》,蕭該是梁武帝的從孫,精於《文選》和《漢書》,著有《文選音義》和《漢書音義》。其他五人則爲北人。五人之中,只有盧思道生於范陽(今河北省涿縣),其餘大都生長於鄴城(今河北省臨漳縣,舊屬河南省),不過盧思道在十五歲時就到了鄴下(以卒年推考,當為武定五年,公元547),他在《孤鴻賦·序》説(見《北史》卷三十):“余志學之歲,自鄉里游京師,便見識知音。”鄴下是東魏的都城,後來高齊也建都於此。魏彦淵(即魏澹),史稱鉅鹿下曲陽人(今河北省石家莊東晉深縣),魏季景子。季景父鸞,仕魏,卒於洛陽。季景少孤,博學有文才,弱冠有名京師(洛陽),與族侄魏收相亞。魏天平初(534)遷居鄴下,歷大司農卿、魏郡尹卒。時澹年十五(見《北史》卷五十六)。由此可知魏澹不生於洛陽,即生於鄴城,鉅鹿不過是他的郡望。李若,史稱頓丘人(今河南省内黄東清豐縣,舊屬河北省),李平孫,李諧子。世居於鄴(見《北史》卷四十三)。辛德源,辛術族子,史稱隴西狄道人(今甘肅省蘭州南臨洮縣),但他的族人都仕於北齊(見《北史》卷五十),他很可能也生長於鄴,隴西僅僅是他的郡望罷了。薛道衡,史稱河東臨汾人(今山西省萬榮西榮河鎮),薛孝通子。孝通仕於魏,興和二年(540)卒於鄴,時薛道衡年僅六歲(見《北史》卷三十六),是道衡當亦生於鄴城。這五個人居於鄴下都有三四十年之久。由此可見當時論韻的人,三人代表金陵,五人代表鄴下(陸法言是陸爽子,也是生於鄴城的。爽爲鮮卑步陸孤族之後,史云魏郡臨漳人,天保以後即仕於北齊,直至齊亡,入關。見《隋書》卷五十八。臨漳即鄴城)。如果我們認爲他們是代表八個不同地點方言的人,那就錯了。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大家引史書,引來引去,只談他們的郡望,而不注意他們生長的地點,就不能明白陸序所說“因論南北是非”的“南北”主要指的是哪些地方,或者還會由此產生很多錯誤的見解。陸序所謂“南北”實際指的就是“江東”與“河北”(上文已明言“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而江東以金陵爲主,河北以鄴下爲主,從諸人的生長的地方可以斷定。
這些人論韻在隋開皇之初(581)。八人之中,除劉臻、蕭該入關較早以外,其餘都是在周武帝平齊(577)之後才到長安的(見《北齊書》卷四十《陽休之傳》),入關不過二三年,所以因其素習,揚榷南北,自然會以江東、河北爲主。當時諸人討論,往復論難,最後陸法言把他們所決定的要旨撮記下來,這就是後來仁壽元年(601)法言撰集《切韻》時所根據的準則。這在《切韻序》裹說得很明白。
在開皇初年,劉、顏等人在討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時所持的見解和取捨的標準在《切韻序》中都没有說明,可是我們還可以從《顏氏家訓·音辭)篇裹看到顏之推的見解,《音辭》篇說:
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舉而切詣,失在浮淺,其辭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沈濁而鈋鈍,得其質直,其辭多古語。然冠冕君子,南方爲優;閭里小人,北方爲愈。易服而與之談,南方士庶,數言可辨;隔垣而聽其語,北方朝野,終日難分。而南染吳越,北雜夷虜,皆有深弊,不可具論。
這是就“音”與“辭”合起來説的。南人語音清切,北人語音濁鈍,南人語多俚俗,北人語多典正。所謂“多鄙俗”者,指多方言俚語而言,所謂“多古語”者,指多爲書記相承應用的語詞而言。這是就一般情況來說的。從士庶兩個階級來說,北方是一致的,南方則區别很大。南方庶族所操爲吳音,士族所操多爲北語(詳見陳寅恪先生《東晉南朝之吳語》一文)。如果就南北士族的音辭而論,則南優於北。顏之推所以這樣說,當與言辭是否“清雅”、語音是否“切正”有關係。《梁書》卷四十八《盧廣傳》説:“廣少明經,有儒術。天監中歸國⋯⋯時北來人儒學者有崔靈恩、孫詳、蔣顯,並聚徒講說,而音辭鄙拙;唯廣言論清雅,不類北人。”之推《音辭》篇說:“至鄴已來,唯見崔子約崔瞻叔侄、李祖仁李蔚兄弟,頗事言詞,少爲切正。”可見北人多半雜有鄉音,不如南方士族之注意聲韻。顏之推在《音辭》篇裏也指出了南北音的異同。他說:
其謬失輕微者,則南人以錢爲涎,以石爲射,以賤爲羨,以是爲舐。北人以庶爲戍,以如爲儒,以紫爲姊,以洽爲狎。如此之例,兩失甚多。
這裹明白指出在聲母方面,南人從與邪、乘與禪不分;在韻母方面,北人魚與虞、支與脂、洽與狎不分。顏之推認爲各有所失。法言作《切韻》在分聲析韻方面都與顏之推的主張是一致的,從邪、乘禪不混,支脂、魚虞、洽狎有分。足見《切韻》既不專主南,亦不專主北。陳寅恪先生說:“是此書之語音系統並非當時某一地行用之方言可知。”這話是合乎當時的記載的。
其次再看關於“古今通塞”的問題。《家訓·音辭》篇也有論述,《音辭》篇說:
古今言語,時俗不同;著述之人,楚夏各異。《蒼頡訓詁》,反稗爲逋賣,反娃爲於乖。《戰國策》音刎爲免。《穆天子傅》音諫爲間。《說文》音戛爲棘,讀皿爲猛。《字林》音看爲口甘反,音伸爲辛。《韻集》以成仍宏登合成兩韻,爲奇益石分作四章。李登《聲類》以系音羿。劉昌宗《周官音》讀乘若承。此例甚廣,必須考校。
前世反語,又多不切:徐仙民《毛詩音》反驟爲在遘(“在”疑當作仕),《左傳音》切椽爲徒緣,不可依信,亦爲衆矣。今之學士,語亦不正;古獨何人,必應隨其譌僻乎?《通俗文》曰:“入室求曰搜。”反爲兄侯,然則兄當音所榮反。今北俗通行此音,亦古語之不可用者。
璵璠,魯之寶玉,當音餘煩,江南皆音藩屏之藩。岐山當音爲奇,江南皆呼爲神祇之祇。江陵陷没(案在梁承聖三年,公元554),此音被於關中,不知二者何所承案。以吾淺學,未之前聞也。
北人之音,多以舉莒爲矩。唯李季節云:“齊桓公與管仲於臺上謀伐莒,東郭牙望桓公口開而不閉,故知所言者莒也。然則莒矩必不同呼。”此爲知音矣。
河北切攻字爲古琮,與工公功三字不同,殊爲僻也。
從這些話我們可以瞭解顏之推對於古今音的看法。他認爲古今時俗不同,書音作者有南有北,前代書中的音讀反語,有譌僻而不切於今者,則不宜用。“古獨何人,必應隨其譌僻乎?”正是說明這種精神。他並没有尚古的思想。其次語詞有兩讀的,以相沿的讀法爲正,不論南北,例如“璵璠”當音餘煩,“岐山”當音爲奇,“攻”當與“工、公、功”等字音同,雖江南音“璠”為“藩”,音“岐”爲“祇”,河北反“攻”爲“古琮”,以無所承案,皆所不取。這與陸德明的《經典釋文》所載的讀音也是一致的。陸德明在《經典釋文·敘錄》中說:“文字音訓,今古不同,前儒作音,多不依注,注者自讀,亦未兼通。今之所撰,微加斟酌。若典籍常用,會理合時,便即遵承,標之於首。其音堪互用,義可並行,或字有多音,衆家别讀,苟有所取,靡不畢書,各題氏姓,以相甄識⋯⋯其或音、一音者,蓋出於淺近,示傳聞見,覽者察其衷焉。”在《釋文》中,“璠音煩,又方煩反”,“岐音其宜反,或祁支反”,標之於首的音與《家訓》所定完全相合(參看拙著《〈顏氏家訓.音辭)篇注補》)。《釋文.敘錄》中論及讀音,又說:“又以登升共爲一韻,攻公分作兩音,如此之儔,恐非爲得。”這與顏之推不以“攻”音“古琮”爲然也是一致的。
由此看來,顏之推是重今而不重古的,他所重視的是在當時行用的相承的讀書音和實際存在於語言中的語音分類,而不是晉宋以上的古音。就前代的書音而論,古通而今不通的,從今(如“稗”不音“逋賣”,“娃”不音“於乖”,“諫”不音“間”,“乘”不音“承”);今音南北讀音不同的,則以相承的讀書音爲定(如“璵蹯”當音“餘煩,“攻”當音“工”之類)。在《音辭》篇裹,他曾說:“吾家兒女,雖在孩稚,便漸督正之。一言譌替,以爲己罪矣。云爲品物,未考書記者,不敢輒名,汝曹所知也。”足見他是重視書音的。重視書音,並不等於事必依古。他的宗旨與陸德明所要求的“會理合時”是相似的。他在《家訓.書證》篇裏論到文字的書寫時曾說:
世間小學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書記。凡《爾雅》《三蒼》《說文》,豈能悉得蒼頡本指哉?亦是隨代損益,各有同異。西晉已往字書,何可全非?但令體例成就不爲專輒耳。考校是非,特須消息⋯⋯
吾昔初看《說文》,嗤薄世字。從正,則懼人不識;隨俗,則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筆也。所見漸廣,更知通變,救前之執,將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猶擇微相影響者行之,官曹文書,世間尺牘,幸不違俗也。
深知通變,不爲專輒,這與他論音的態度也是一致的。因此,如果認爲陸法言序文所説“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就是在以古正今,或有意識地要保存古音,或者有的地方捨今從古,有的地方又捨古從今,漫無標準,這恐怕都是不對的。據顏之推在《音辭》篇中所說可知他們是以當時的語音爲準。前代音書分聲析韻不合於今者,固然不取(如《韻集》),就是反切用字所表現的聲韻類别有不切當的,也在擯棄之列,如徐邈反“驟”為仕遘,切“椽”爲徒緣之類,必須考校。《切韻序》所說“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顏外史、蕭國子多所決定”,這正是要求切合實際的表現。《切韻》的分韻注音無不與顏之推所論相合,足見顏之推的見解已在《切韻》中完全表現出來了。要瞭解《切韻》的性質,自不能不注意顏之推所説的話。至於蕭該的見解,可能與顏之推相同。他的《漢書音義》亡佚已久,清人雖有輯本,所存無多,可以不論。
根據上文所論,關於《切韻》的性質,我們可以認識得比較清楚了。總起來說,《切韻》是根據劉臻、顏之推等八人論難的決定,並参考前代諸家音韻、古今字書編定而成的一部有正音意義的韻書,它的語音系統是就金陵、鄴下的雅言,參酌行用的讀書音而定的。既不專主南,亦不專主北,所以並不能認爲就是一個地點的方音的記錄。以前有人認為《切韻》的語音系統代表隋代的長安音,那是錯誤的。這一點在陳寅恪先生的文章裹已經分辨得很清楚。
二
不過,《切韻》對於南北音的取捨和對於序中所說五家韻書斟酌損益的情形還須要探索。
我們可以先從五家韻書來研究起。五家韻書固然早已亡佚,但是我們還可以從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四聲韻目小注中約略瞭解這些書一些分韻的情況。在我們所見到的幾十種唐五代寫本刻本韻書中只有王仁昫《切韻》韻目下有這種小注(詳拙著《唐五代韻書集存》),陸法言書的傳本,長孫訥言和孫愐書的傳本都没有。因此有人以爲這種小注是王仁昫加的,不是陸法言原書所有。但也有人認爲這本是陸法言原有的東西。如王仁昫書說陸云“冬無上聲”,即見王書小注中。關於這個問題,還不易確定。因爲若說非陸書原有,在陸書久已盛行而五家書逐漸凌替之際,王仁昫於唐中宗時(705—709)刊正陸書,有什麽需要一定要補加這些小注呢?若說原爲陸書所有,何以陸書、長孫書的傳本中都絲毫不見呢?當然,我們也可以說這些傳本書寫的時間一般都比較晚,間有書寫時間比較早的又闕韻目,無由得見。不過既難確斷,不妨闕疑。我們只看材料是否重要,其價值並不因人而異。肯定地說,這些韻目下的小注是非常有用的(黄淬伯先生《關於〈切韻〉音系基礎的問題》已指出)。它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切韻》與以前諸家韻書的關係,而且可以使我們略知晉以後齊梁時代南北語音的情況,當然,這是更重要的一面。
現在所見唐本王仁昫《切韻》韻目下有小注的有三種寫本(書寫時間有早晚):
(1)明項元汴跋唐本王仁昫撰定《刊謬補缺切韻》,題長孫訥言箋注,裴務齊正字。
(2)敦煌出唐本王仁昫新撰定《刊謬補缺切韻》,見《敦煌掇瑣》内。
(3)明宋濂跋唐本王仁昫新撰定《刊謬補缺切韻》。
第一種只有平聲一部分韻目下有注,第二種缺平聲注,惟第三種最完備。不過第三種書寫略有脱誤,可以據第二種校補。現在就三種寫本參校,列表如下:
⋯⋯表略
附注:(1)韻目全依王仁昫書第二種、第三種寫本。
(2)入聲韻目取其與平上去相應,排列次序與原來次序不盡相同,可參看韻目上數字。
(3)注文加()號的表示只見於第二種寫本。
這些韻目下的小注當然還不是很精細完備的。因爲每韻之下並非把各家一一論列,有些韻的分合還說得不够明確(如庚、耕、清、青的四聲韻目),有些韻也没有提到(如豪、覃、蒸、登之類)。另外,前人韻書的韻目和收字的範圍未必完全相同,小注但從《切韻》本身的分韻略與以前各家比較,恐怕也不盡密合。這個表只能做爲一個粗疏的綱目來看待。
五家書中,《韻集》一書最難理解。從《王韻》小注中所說來看,吕書東冬鍾江似乎有别,脂與之微又大亂雜,這都與宋齊以後的現象相近(詳後),而顏之推所說“成仍宏登合成兩韻”並不見於《王韻》小注,小注所記與其兄吕忱《字林》音也相去較遠,姜亮夫先生曾經懷疑《陸韻》所據《韻集》不似晉人之作(見《瀛涯敦煌韻輯》),這話不無道理。古人同名姓的固然常見,前代一部書經過後人增益改訂仍題原作姓氏的也很多,所以《王韻》所注是否就是晉代的《韻集》,很可懷疑。不過,《顏氏家訓》中《韻集》與《字林》常常並舉,顏所引《韻集》如爲晉呂靜之書,則陸法言所稱應當與顏之推所說爲一書。時代遼遠,珠難確定。如果《王韻》小注就指的是晉吕靜之作,那麽,韻目小注中所稱吕某與某同、某與某别只能看做是借《切韻》所定的韻目來加以說明而已。因爲呂靜原書未必有韻目,即使有韻目,也未必與《切韻》完全相同。
根據上列韻目下的一些小注來比較《切韻》與五家書分韻的異同,可以看出:
(1)利用等韻學的名詞來說,同攝之内,一等韻與三等韻的韻字在吕靜書中一般是分爲兩韻的。惟陽唐不别,歌麻去聲箇禡同韻。在夏侯書中一、三等韻也多分立,惟元與魂同,尤與侯同。陽、李、杜三家參差較多。《切韻》都從分不從合。
(2)同攝之内,三等韻與四等韻在吕靜書中大都分爲兩韻,如齊韻去聲霽與祭别,先與仙别,蕭與宵别,尤幽去聲宥與幼别,惟鹽添上聲琰與忝同韻,清青上聲靜與迴同韻,不完全一致。其他四家,則三、四等韻大體都不分,惟有杜臺卿書蕭與宵不同韻。《切韻》並别。
(3)同攝之内,《切韻》所分的二等相重的韻,如蟹攝的佳與皆、山攝的删與山、咸攝的咸與銜,在夏侯書中都分立爲兩韻,别家嚴格獨立分開的很少,惟有《韻集》删與山别,咸與銜别,陽休之《韻略》删與山别而已。杜臺卿書不詳。《切韻》皆從夏侯。
(4)《切韻》中的獨立二等韻,如江、夬、臻、肴、耕等,在夏侯書中都獨立為一韻,别家或分或否,《切韻》皆從夏侯。
(5)《切韻》的灰咍兩韻、痕魂兩韻都分立。《韻集》灰與咍别,魂與痕同。其餘四家灰與咍、痕與魂都合而不分。《切韻》痕與魂分爲兩韻,似前無所承。
(6)《切韻》真、文、殷幾韻,吕靜真與文同,殷韻上聲隱韻與文韻上聲吻韻同,而殷韻入聲迄韻又與真韻入聲質韻有别。陽、杜兩家真與文别,而殷同於文。夏侯真與文别,殷亦不同於文,而與臻同韻,入聲則櫛與迄並同於質。《切韻》則真、臻、文、殷、質、櫛、迄、物都分立爲部。
(7)《切韻》陽唐兩韻,惟夏侯該分立,其餘四家都合爲一韻。《切韻》與夏侯該同。
(8)《切韻》去聲泰韻,《韻集》與夬韻爲一韻,夏侯泰怪同韻,杜臺卿怪與泰别。又去聲廢韻,《韻集》不與别韻同,夏侯同隊,其他三家不詳。《切韻》都分别不混。
(9)《韻集》鹽添咸凡上聲琰忝豏范同韻,夏侯琰與豏、范别,則平聲鹽、咸、凡不混。《韻集》談與銜同,夏侯亦不混。《切韻》並别。
就以上所舉可知《切韻》分韻以呂靜等五家書爲資據而又加以整齊,所以分觀多於以前各家。且四聲相承,頗有倫序,大勝於前。五家之中,吕靜與夏侯該兩家分韻都比較細。夏侯書最大的特點在於二等韻都獨立爲部,吕靜書最大的特點在於一攝之内三、四等韻大半分立(惟清與青、鹽與添合)。這是比陽、李、杜三家較細的地方。陽、李、杜三家脂、之、微三韻有别,而呂、夏侯兩家則脂與之、微相亂。陽、李、杜三人都仕於北齊,而分韻所以不一致,當與分韻的原則和審音的精粗大有關係。三家之中,陽休之分韻最寬,如冬與鍾江同,山與先仙同,肴與蕭宵同,都與李、杜不同。所以顏之推譏其疏野。李、杜兩家分合相近,如灰咍同韻,殷文同韻,先仙同韻,霽祭同韻之類都是。兩家之中,杜分韻似比李稍細,如李蕭與宵同,而杜有别。有些二等韻,陽休之與三、四等同韻者,杜皆有分,如山不與先仙同,肴不與蕭宵同,皆不與齊同,都類似夏侯。夏侯泰怪一韻,吕靜會(泰)夬一韻,而杜泰韻獨爲一部,與吕、夏侯不同。足見陽、李、杜三家中,李、杜分韻又比陽略密。小注所舉雖不甚全,但兩家書分韻的大類與《切韻》並不遠。另外,五家書分韻固然各有不同,而各家的類例也不一致。吕靜、夏侯該一等與三等韻或分或合,不完全相同,四聲韻目的分合也不完全相應。這是很顯著的。陽、李兩家分韻雖寬,但内部大體一致。《切韻》除采用吕靜、夏侯兩家以外,又參酌於陽、李、杜。凡各家立有成規,審音細密,開合洪細之間條理清楚的,《切韻》都一一承用。遇到諸家辨析不甚明晰的,又分别異同,並使四聲都能相應(惟入聲排列尚不够整齊),如分痕魂爲兩韻,定真、臻、殷、文爲四韻,其入聲質、櫛、迄、物四韻也分别與真、臻、殷、文相承。有因有革,系統分明,所以唐代長孫訥言箋注序說:“陸生此製,酌古沿今,無以加也。”
從《切韻》與五家書韻目的比較上,我們可以瞭解《切韻》分韻兼取諸家之長,而自有它的類例。其不同於諸家的主要有兩點:
(1)審音精密,重分而不重合。一攝之内,一、三等有分,三、四等有分,二等完全獨立,體例嚴整,秩然不紊。以前諸家都不曾辨析如此精細。這就是序文所說“剖析毫氂,分别黍累”的具體事實。
(2)分韻辨音,折衷南北,不單純采用北方音。前代諸家韻書隨南北方音而異,陸法言生於河北,而采用夏侯書的地方獨多(見前),這與以前諸家僅以一方方音為準者大不相同。法言所熟悉的是北方音,而這樣重視夏侯書,當與《切韻序》所説顏之推、蕭該多所決定有關係。
這兩點也可以說就是《切韻》的特點。這與前面所論《切韻》的性質完全相符。陸法言撰集《切韻》所以要審音精密,折衷南北,目的固在於正音,同時也便於南北通用。南北語音不同,或分或合,用的人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方音與韻書比合同異,按音檢字,所以分韻不妨精密。
這種辦法,當然不無缺點。主要缺點在於不是單純一地語音的記錄。但是從歷史的條件來看,當時這些學者要想編定一部韻書,既要保持語音中細緻的區别,又要使南北人都能應用,也不得不如此。當時南北韻書分辨聲韻雖有疏密之分,而大類相去不遠。在一大類之中,區别同異,取其分而不取其合,對整個語音系統不會有根本的改變,因此,這樣做也完全是可以行得通的,並且也符合客觀的情況和實際的需要。在韻書的發展上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
有人認爲《切韻》的語音系統是顏之推、蕭該、陸法言等人主觀地、人爲地隨意拼凑而成的,這是由於缺乏深入研究、徒騰口說所產生的誤解。首先,這種分辨音韻的做法並非雜拼雜凑,它本身原具有嚴整的辨類的系統性。“拼凑”一詞根本用不上。其次,從顏之推所說南北語音的異同來看,《切韻》的分韻辨音是有實際語音的根據的,所以也不能說就是主觀的、人爲的拼合。我們要根據《切韻》編寫的精神和體制與各方面的材料相比較才能獲得正確的理解。
三
《切韻》與實際語音究竟有多少距離,它所憑藉的語音基礎究竟如何,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應當先看一看隋以前齊梁陳之間詩文押韻的情況。這個時期一共110年(479—589),南方是齊、梁、陳,北方就是北魏、北齊、北周。齊、梁、陳詩文押韻的部類前後大體是接近的。北朝的北魏近於劉宋,北齊、北周則近於梁,前後略有不同。僅就梁陳時期即6世紀而論,南北詩文押韻的部類是很接近的。現在將齊、梁、陳之間韻文押韻的部類依《切韻》韻目簡單列表如下(詳見《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第三分册):
⋯⋯表略
這個簡單的韻部表是根據一般押韻的情況來定的。其中陽聲韻與入聲韻是相應的。《切韻》的分韻大部分與梁陳時期南北詩文押韻的部類相合。顏之推、盧思道等人的詩文用韻也大致與上表相同。舉顏之推《觀我生賦》韻字爲例:
1、茫疆王亡祥囊荒翔章鄉忘芳梁狼牆航張吭羊光康芒湘方傷漳艎陽(陽唐)
2、及立邑粒集襲入泣及(緝)
3、群軍?雲(文)
4、雪汭列説說(薛)
5、衡聲名生城兵(庚清)
6、腦道掃草保昊老(豪上)
7、鳶天年旋廛懸烟焉絃連虔宣(先仙)
8、伐窣窟闕没忽月(月没)
9、讓望謗唱量王壯暢帳抗煬喪狀掠狀葬悢上愴(陽唐去)
10、顏關搴還(删仙)
11、路度故慕(模去)
12、壤想曩網朗賞(陽唐上)
13、侵潯金臨琴心林尋岑沈深陰吟(侵)
14、芑市已峙仕裏齒己恃水止始使祉起(之脂上)
15、速竹?覆木逐宿轂福谷哭(屋)
16、津鄰賓親臣人屯辛鳞身真仁申秦巡人身貧塵臻麟(真臻)
這些大體都與上列韻表相符。總的來說,韻文的押韻一般都比《切韻》的韻部稍寬。《切韻》把韻文經常相押的各韻比次在一起,如冬鍾、脂之、虞模、灰咍、元魂痕、先仙、蕭宵之類,與韻文押韻的大類是相合的。但韻文揮韻在求音調協和,《切韻》分韻則旨在審音,所以分韻不得不細。不過不同的作家因方音不同或講求音韻協和的精細程度不同,分韻也不完全一樣。有人在作品中有時相近的兩部通押,有人就分别得很嚴。在韻部表中一部包括《切韻》幾韻的,固然多數人通押無别,但也有人辨析較精,不相通用。舉例如下:
(1)《切韻》庚耕清青四韻在魏晉宋時期的作家一般都是通用的(通用當然不等於整個韻母完全相同),只有宋代的謝莊青韻獨用,不與庚清兩韻相混。齊、梁、陳之間,庚耕清青四韻大多數的作家通用不分,但是王儉、謝朓、江淹、沈約、陶宏景、蕭洽、徐君情、何遜、蕭子雲、劉孝威、徐陵、王褒、庾信等人青韻多獨用(王褒,梁王規子;庾信,庾肩吾子。二人原仕於梁,後入北周)。其中用韻最嚴的是劉孝威、徐陵、王褒三人。劉孝威《妾薄命》篇連用七個青韻字(庭、陘、屏、坰、亭、冥、形),王褒《從軍行》連用十一個青韻字(經、亭、陘、涇 、形、星、青、邢、銘、庭、屏),這絕不是偶然的現象。這正表明青韻和庚耕清三韻不同。
庚清兩韻在齊、梁、陳之間同用的例子很多。耕韻字少,一般也都與庚清合在一起押韻,獨用的僅見江總《梅花落》一詩(“甍、鸎”相押)。但是耕韻相對的入聲麥韻,梁王僧孺《何生姬人有怨》以“隔、脈”為韻,王筠《昭明太子哀策文》以“賾、畫、册、核”爲韻,都不與陌、昔兩韻相押。這對於我們瞭解夏侯該《韻略》耕韻不與庚韻合爲一韻不無幫助。
(2)《切韻》脂之兩韻字在劉宋時期一般是分用的,從謝靈運起,脂之兩韻已經有邇押的現象,到齊梁時期,在南方作品中便逐漸成爲普徧的情形。可是謝朓、沈約二人絕不混用,如謝朓詩《在郡臥病》以“兹、時、菑、辭、颸、持、絲、期、嗤”九字爲韻,《始之宣城郡》以“理、史、子、祀、士、齒、恥、里、涘、市、裏、趾 、始”十三字爲韻,都是之韻字。沈約詩《和竟陵王抄書》以“期、兹、詩、疑、滋、詞、輜、芝、嗤”九字爲韻,《郊居賦》以“怡、基、芝、栭、持、嬉、兹、時”八字爲韻,都是之韻字,不雜一個脂韻字。而沈約《彌勒赞》以“二、地、轡、器、位、墜、至、貳、媚、祕、邃、備、懿”十三字爲韻,又都是脂韻字,不雜一個之韻字(沈約脂韻偶有與支韻字相押的)。是見分别之嚴。
(3)《切韻》魚、虞、模三韻在齊、梁、陳時期大多數作家魚韻獨用,間或有魚虞兩韻通押的。至於虞模兩韻,一般通用不分。不過也有分别很細的,例如沈約、吳均、何遜、張纘等人都分別得很清楚。其中沈約分別最爲嚴格。現在舉沈約、何遜兩家為例:
沈約《賢首山》:徒孤都胡塗烏逋酺吳(模韻)
《宿東園》:路步互故露顧兔素暮度(模韻上聲)
《少年新婚》:嶇朱軀珠鳧膚敷隅駒趨夫(虞韻)
《郊居賦》:區株娱朱隅衢跗(虞韻);武主宇縷膴豎(虞韻上聲)
何遜《宿南洲浦》:苦浦五鼓莽土(模韻上聲)
《秋夕歎白髮》:扶殊隅珠軀須廡隅愉樞株鳧嵎(虞韻)
由此可見兩家分别虞模,秩然不紊。
(4)《切韻》尤幽兩韻齊、梁、陳時期同用。梁劉勰《文心雕龍·諸子》篇贊以”秀、宙、授、囿”韻,四字都是尤韻去聲字;《封禪》篇贊以“休、彪、幽、虯”爲韻(“休”與“烋”音義同),四字都是幽韻字;尤幽不混。
以上幾點表明《切韻》分韻雖密,但與實際語音確有聯繫。同時我們也看到文人用韻有寬有嚴,而謝朓、沈約都是用韻較嚴的,這正是從齊永明起文人精於審辨音韻的表現。《南史》卷四十八《陸厥傳》說:“時盛爲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音韻。約等文皆用宫商⋯⋯五字之中,輕重悉異,兩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爲永明體。”梁鍾嶸《詩品》下說:“三賢咸貴公子孫,幼有文辨,於是士流景慕,務爲精密。”足見用韻精細是當時的風尚。沈、謝所以能用韻細,也正是語音有别的表現。韻文押韻既然如此,那麽,編韻書的人在分韻上也就不能不趨於精細了。
梁代正是沈約擅名文場的時期,流風所被,一時文士大都精辨音韻。《南史》卷二十二《王筠傳》云:
沈約每見筠文咨嗟,嘗謂曰:“昔蔡伯喈見王仲宣,稱曰:王公之孫,吾家書籍,悉當相與。僕雖不敏,請附斯言。自謝朓諸賢零落,平生意好殆絕,不謂疲暮,復逢於君。”⋯⋯約製《郊居賦》,構思積時,猶未都畢,示筠草。筠讀至“雌霓(五的反)連蜷”,約撫掌欣抃曰:“僕常恐人呼爲霓(五兮反)。”次至“墜石磓星”及“冰懸埳而带坻”,筠皆擊節稱贊。約曰:“知音者希,真賞殆绝,所以相要,政在此數句耳。”筠又嘗爲詩呈約,約即報書歎詠,以爲後進擅美。筠又能用强韻,每公宴並作,辭必妍靡。約嘗啟上,言晚來名家無先筠者。
王筠所以爲沈約所稱賞,文辭之外,與精於音韻不無關係。筠又能用“强韻”,更是很好的證明。
另外,劉勰也是沈約所賞識的人。勰爲東莞莒人,世居京口(今江蘇鎮江東)。所著《文心雕龍》列有《聲律》一篇,與沈約所提倡的完全符合,如桴鼓之相應。《文心雕龍》五十篇,篇篇有贊,而且用韻很嚴格。其申尤以仄聲韻爲多。從劉勰的押韻可以使我們對《切韻》的分韻瞭解得更消楚。現在把五十篇贊的韻字摘記如下,並注出《切韻》韻目:
(1)原道:教孝貌傚(肴去) | (2)徵聖:宰采海在(咍上) |
(3)宗經:古五府祖(模虞上) | (4)正緯:緯貴沸蔚(微去) |
(5)辨騒:騒高勞毫(豪) | (6)明詩:含南參耽(覃) |
(7)樂府:體陛啟禮(齊上) | (8)詮賦:派畫隘稗(佳去) |
(9)頌讚:讚爛旦翫(寒去) | (10)祝盟:談甘藍慙(談) |
(11)銘箴:軌水履美(脂上) | (12)誄碑:立集泣戢(緝) |
(13)哀弔:弄慟控送(東去) | (14)雜文:飽巧昴攪(肴上) |
(15) 諧讔:憊蒯誡壞(皆去) | (16)史傳:孔總動董(東上) |
(17) 諸子:秀宙授囿(尤去) | (18)論說:論寸遯勸(元魂去) |
(19)詔策:誥好蹈號(豪去) | (20)檄移:話敗蠆邁(夬) |
(21)封禪:休彪幽虯(幽) | (22)章表:扆偉尾斐(微上) |
(23) 奏啟:禁酖浸任(侵)酖字疑誤 | (24)議對:課懦和播(歌去) |
(25) 書記:札訥拔察(黠) | (26)神思:孕應興勝(蒸去) |
(27)體性:詭髓紫靡(支上) | (28)風骨:並騁鯁炳(庚清青上) |
(29)通變:業乏怯法(業乏) | (30)定勢:承繩凝陵(蒸) |
(31)情采:驗贍豔厭(鹽去) | (32)鎔裁:瞰濫淡擔(談去) |
(33)聲律:近吻槿隱(殷文上) | (34)章句:恆朋騰能(登) |
(35)麗辭:配載態佩(灰咍去) | (36)比興:覽膽敢涣(談寒上) |
(37)夸飾:檢漸琰玷(鹽上) | (38)事類:亘鄧贈懵(登去) |
(39)練字:訓分運奮(文去) | (40)隱秀:包爻交匏(肴) |
(41)指瑕:駕謝化亞(麻去) | (42) 養氣:想養朗爽(陽唐上) |
(43)附會:疊葉接協(葉怗) | (44)總術:門源繁存(元魂) |
(45)時序:變倦選面(仙去) | (46)物色:合納颯答(合) |
(47)才略:稟錦甚品(侵上) | (48)知音:定訂聽徑(青去) |
(49)程器:德北則國(德) | (50)序志:智易義寄(支去) |
這些例子雖然不多,但很重要。其中支脂微分用,齊佳分用,夬怪分用,歌麻分用,豪肴分用,尤幽分用,蒸登分用,侵覃談分用,東韻、寒韻、德韻、黠韻、緝韻、合韻獨用,都與《切韻》分韻相同。特别是二等韻佳、皆、夬、肴、黠等分别很清,夏侯該《韻略》也正是如此,足見夏侯書所代表的是江東語音(我們不能說劉勰是按照夏侯書押韻,因爲上列五十例中尚有與夏侯書不符合的)。夏侯書佳與皆、删與山有别,在梁代詩文押韻中也同樣可以找到例證(北周庾信佳與皆、删與山也很少同用)。《切韻》因承夏侯,二等韻一一分立,由此可以證明《切韻》分韻絕不是主觀的、人爲的,其中所分多與齊、梁、陳之間江東音相合。
四
以上是就隋以前齊梁陳之間詩文押韻的情況來看的。不過,詩文的押韻,問題很複雜,有些韻一般通用不分的,如冬鍾、先仙、陽唐、尤侯之類,也難以定其區别。因此,我們最好能利用具有反切的字書來與《切韻》相比較。
現存與《切韻》時代最接近而且收字最多、反切最完備的字書是梁代顧野王所著的《玉篇》。顧野王生於梁天監十八年(519),卒於陳太建十三年(581),吳郡吳人(今江蘇蘇州)。他在梁大同年間爲太學博士,奉詔編撰《玉篇》。全書共收16917字(見《封氏聞見記·文字》篇)。現在原書雖然只存八分之一强(日本所存殘卷約二千一百餘字),可是日本空海的《萬象名義》還保存了原書的全部反切。根據《萬象名義》和現存的《原本玉篇殘卷》來考查,我們知道《玉篇》的韻類與《切韻》非常接近。主要的差别是《切韻》的脂與之、灰與咍、真與臻、尤與幽、嚴與凡諸韻從《玉篇》的反切來看都是一部。殷與真、庚與清部分相亂。《切韻》其他各韻如東、冬、鍾、江、支、微、魚、虞、模、齊、佳、皆、泰、祭、夬、廢、文、元、魂、痕、寒、刪、山、先、仙、蕭、宵、肴、豪、歌、麻、覃、談、陽、唐、耕、青、侯、侵、鹽、添、蒸、登、咸、銜等(包括上、去、入),《玉篇》都分别不混(詳見拙著《〈萬象名義〉中之〈原本玉篇〉音系》)。由此可見《切韻》分韻不僅與齊、梁、陳之間(包括北齊、北周)詩文押韻的情況基本一致,而且與梁代吳郡顧野王《玉篇》的韻類幾乎全部相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攝之内三等韻與四等韻之分與《玉篇》完全吻合。
這種事實更清楚地表明了《切韻》在韻的方面所采用的分類大都本之於南方的韻書(夏侯該《韻略》)與字書(顧野王《玉篇》)。回到前面所說,《切韻》的分韻主要是顏之推、蕭該二人所決定的。顏之推論南北語言曾說:“冠冕君子,南方為優;閭里小人,北方爲愈。”他既然認爲士大夫階級通用的語言南優於北,而他本人又原是南方士大夫階級中的人物,他所推重的自然是南方士大夫的語音。《切韻》分韻既合於南朝夏侯該、顧野王之作,而二人都是梁朝士流,夏侯該曾讀數千卷書,顧野王又爲梁太學博士,他們所根據的必然是當時承用的書音和官於金陵的士大夫通用的語音。這興顏之推所提倡的也正相符合。然則《切韻》的語音系統也就是這種雅言和書音的系統無疑。
《切韻》完全采用北方音的地方究竟有多少,因爲材料缺乏,不易考索。從《顏氏家訓·音辭》篇我們知道在聲母方面北人從邪、乘禪是有分别的,而南人相混,《玉篇》和《經典釋文》都是如此。《切韻》從邪、乘禪有别,那一定是根據北方語音來定的。在韻類方面,北人與南人也頗有不同。顏之推曾指出北人支與脂、魚與虞、洽與狎多不分,但北人脂與之有别,脂亦不與微相亂,如北齊陸邛、魏收、祖珽等人的詩文中之、微都是獨用的,不雜一個脂韻字。《切韻》分脂、之、微爲三韻,與北音一致。陽休之、李季節、杜臺卿三家韻書這三韻也是有分别的。但就現存的材料從總的方面來看,《切韻》分韻還是從南者多。唐代人多指稱《陸韻》爲吳音,那未必就是無根之談(另詳拙著《〈切韻〉與吳音》一文。至於唐代有人誤以爲法言爲吳郡陸氏,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根據以上所説的一些材料來推斷,《切韻》音系的基礎,應當是公元6世紀南北士人通用的雅言。至於審音方面細微的分别,主要根據的是南方承用的書音,除此之外,過多的推度,就未必妥當了。
五
王顯同志認爲陸法言《切韻》是以洛陽音爲基礎,而兼采古音、方音的(見《〈切韻〉的命名和〈切韻〉的性質》,《中國語文》1961年4月號)。以事理而論,陸爲北人,編製韻書,固應以河洛語音爲準,不過法言定韻,“乃述群賢(顏、蕭諸人)遺意”,語其大别,從陽、李、杜三家韻書和北人詩文押韻情形來看,與洛陽、鄴下之音當相去不遠;言其細别,則與顏之推所舉的南音、顧野王《玉篇》的分韻、梁代文人的押韻大半相同(與陸德明《經典釋文》的反切也多相合,因《玉篇》成書在前,故本文不再舉《釋文》爲例)。所謂洛陽音,由於文獻不足,我們知道得很少,空談無益。即以北齊的民間歌證和文人的詩文押韻而論,與《切韻》的分韻還有很多不同。北齊的邢劭和魏收都是幼年生長於洛陽的,盧思道和薛道衡同與顏、蕭等人論韻,是久居於鄴下的,他們的詩文用韻就與《切韻》不盡相合。邢劭元或與先押韻,咍或與皆押韻;魏收宵與豪同押;盧思道删或與山爲韻;薛道衡支或與脂同用。這固然與文人用韻所要求的精密程度如何有關(南朝齊梁人的詩文用韻也同樣有這種現象),但是我們要說《切韻》音系的基礎是洛陽音,那只能是就分韻的大類來說,《切韻》韻類的細微區别實際上是依據南方士大夫承用的讀書音而定的。至於北齊鄴下或洛陽的讀書音與南方相去多少,還無法說明。就顏之推所說而論,除崔子約、李祖仁等少數人以外,語音切正者不多,足見辨音分韻不如南方精切。
陳寅恪先生曾說東晉以後南朝士族所說都是洛陽舊音(見《東晉南朝之吳語》),又說《切韻》的語音系統不是當時某一地行用的方言,《切韻》所懸之標準音是東晉南渡以前洛陽京畿舊音之系統(見《從史實論〈切韻〉》)。這裹面包括兩方面的事情:從南朝與東晉南渡以前北方文化的關係來說,東晉南渡以後,士族仍保持有北方舊日的讀書音,南方士族也浸染而操北語,這是歷史事實。《切韻》音系與東晉南渡以前洛陽音有聯繫,這也與語言發展的事實相合。洛陽在東漢、魏、晉是全國政治文化的中心,東晉南渡以後的金陵在學術文化方面承接洛陽之舊,來南的高門大姓,風範、語言累世相傳,不墜故常,這也是完全可能的。這是一方面的事情。另一方面的事情是《切韻》的語音系統是不是就是東晉南渡以前的洛陽音,這要看《切韻》中聲韻兩方面實際的類别與西晉洛都音是否完全一致而定。但根據各方面的材料,我們看到西晉時代的語音並不與《切韻》相同,例如東中(東)不同部,邦降(江)不同部,奚萋(齊)不同部,梅回(灰)不同部,木六(屋)不同部,石易(昔)不同部,並與《切韻》有異。如果說《切韻》音就是東晉南渡以前的洛陽舊音,與歷史事實不合。南朝士族仍操北音,未必就是西晉洛京之舊,其中必然有同有異;顏之推所重的音,是會理合時、相承應用的書音,古今之間,有通有變,而不是空懸鵠的,追摹前代。因此,我們不能單從文化歷史一方面來看,就認爲《切韻》所懸的標準音就是東晉以前的洛陽音。具體的事物要從具體的情況出發來進行探討,時間、地域種種條件不同,頂好不勉强牽合。
總之,《切韻》是一部極有系統而且審音從嚴的韻書,它的音系不是單純以某一地行用的方言爲準,而是根據南方士大夫如顏、蕭等人所承用的雅言、書音,折衷南北的異同而定的。雅言與書音總是合乎傳統讀音的居多,《切韻》分韻定音既然從嚴,此一類字與彼一類字就不會相混,其中自然也就保存了前代古音中所有的一部分的分别,並非顏、蕭等人有意這裹取方音,那裏取古音。《切韻》的音系是嚴整的,是有實際的雅言和字書的音讀做依據的。顏之推、蕭該二人必然都能分辨,其他諸人也一定都同意這些類别。《切韻序》說:“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爲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足見當時諸賢反復論難,剖别同異,而最後定這樣一個系統出來。這個系統既然是由南北儒學文藝之士共同討論而得,必定與南北的語言都能相應。這個音系可以說就是6世紀文學語言的語音系統。所以研究漢語語音的發展,以《切韻》作爲6世紀音的代表,是完全可以的。